会员单位
-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- 享有对本会的提案、建议及监督权;
- 可以免费获得协会面向全体会员发布的资讯信息;
- 可以免费参加协会面向全体会员组织的会议及活动;
- 可在协会媒体渠道发布企业动态相关信息;
- 可以会员价享受协会提供的有偿服务;
- 章程规定的会员其他权利。
理事单位
1. 享有会员单位所有权益;
2. 可推荐一名代表担任协会理事;
3. 可免费参加协会组织、策划的会议及活动;
4. 可享有协会接到的政府、企业、机构等委托的合作项目信息;
5. 可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专项申报、政策解读等服务;
6. 可参加协会组建的专业委员会及工作组;
7. 可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国际交流活动;
8. 可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研究,并获得相关研究报告及出版物;
9. 可参加协会组织的技术对接、标准研究、人才培训、投融资和应用场景对接等活动。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
1. 享有理事单位所有权益;
2. 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闭门活动,参与与各园区、金融机构、专家联动的活动;
3. 优先享有协会媒体渠道的报道及相关服务;
4. 优先享有协会接收到的政府、企业、机构等委托的合作项目信息;
5. 优先参加协会组建的专业委员会及工作组,并提议相关负责人;
6.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国际交流活动;
7. 优先享有与协会联合举办活动的权益;
8. 优先享有协会主办的设展活动中布展机会;
9. 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研究,并获得相关研究报告及出版物;
10. 参加协会组织的技术对接、标准研究、人才培训、投融资和应用场景对接等活动。
会员义务
1. 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2. 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;
3. 全力维护协会的权益和声誉,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有损行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;
4. 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,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同协会秘书处联系,便于工作开展;
5. 按规定缴纳会费;
6. 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、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;
7. 积极推荐新会员入会;
8. 理事单位在协会活动中,应较会员单位承担更多义务,有责任协助协会开展调研、对接活动、行业性会展、编制标准和研究报告等工作;
9. 会长、副会长单位在协会中应较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承担更多义务,有责任为协会筹措经费、组织相关活动提供支持,并协助协会开展调研、对接活动、行业性会展、编制标准和研究报告等工作。